《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价值蕴涵(节选)

时间: 2012-10-30 作者: 王小英 单位: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来源: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   

     对学前教育质量及教育公平的日益关注成为世界学前教育发展的基本趋势。教育部制定《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

    《指南》的文本虽然薄的不足五十页,但它所承载的内涵与价值却极其的厚重:既有理性的高度,又有人性的温度;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又具有深远的历史价值。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彰显了“育人为本”的理念

    《指南》“以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素质基础为目标,以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各方面的协调发展为核心,……让幼儿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表达的就是“育人为本”的价值诉求。《指南》针对当前学前教育普遍存在的困惑和误区,从五个领域描述了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并提出了具体的教育建议,这不仅彰显了“育人为本”的理念,还指明了科学育人的实施路径。

二、高扬了“尊重儿童”的旗帜

    对儿童的尊重,建立在倾听与理解、包容与接纳、感性共情与理性认识的基础之上,体现在依据儿童学习与发展的规律来实施科学的教育活动之中。教是为了学而存在的,学的存在规定了教的存在。教师的教只有根据儿童已有的基础构建在恰当的起点之上,儿童的学习与发展才能取得良好的成效。儿童从教育价值的边缘走向教育价值的中心是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特征。《指南》强调“关注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整体性”、“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理解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重视幼儿的学习品质”,这些基本原则都是“尊重儿童”个体价值的理性表达。

三、增强了“家园共育”的合力

    儿童的发展具有丰富的社会文化内涵。教育不能消极地等待儿童的成长,也不能一味地顺应儿童的本性。科学有效的教育在尊重儿童本性的同时,也主动地干预和理性地促进儿童的发展。教育与人的发展互为条件、相互促进。

家长是幼儿园教师的重要合作伙伴。家园配合不仅可“使幼儿在园获得的学习经验能够在家庭中得到延续、巩固和发展”,“也使幼儿在家庭获得的经验能够在幼儿园的学习活动中得到应用”。

   《指南》是一场及时雨,不仅滋润了受教育者与教育者,也是对揠苗助长的“超前教育”热潮的有力降温。

    《指南》描绘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的一般样态与普遍规律,无法涵盖丰富的个案,不能简单的对号入座。儿童的发展不仅具有个体差异性,也具有不同步性,即同一个体身心不同方面的发展也是不均衡的。每个儿童都有各自不同的成长速度,发展得早或发展得快,并不一定就意味着发展得好。

    《指南》是价值导向,是行动纲领,不是筛查优劣的“标尺”,也不是统一训练的“清单”。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将会遇到诸多的困难、疑惑与曲解,但只要我们怀揣理想,不断地修正与完善教育理念与行为,扎扎实实地沿着《指南》指引的方向挺进,就一定会到达光辉的顶点。

附件:《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doc